传“海关不让接收含2罐以上奶粉包裹”,海关总署辟谣——
新快报讯 日前,一条网络信息引发了不少“妈妈”、“准妈妈”们的关注:“海关新规定,6月1日起所有进入中国境内的包裹以及任何形式的运输容器中不能有超过2罐的奶粉。超过的话要如数退回。”昨日上午,海关总署新闻办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海关没有相关规定,此消息为假消息。
最近,部分微博、论坛、QQ群中有网民称:“最新通知:国内海关新规定,今年6月1日之后所有进入中国境内的包裹以及任何形式的运输容器中不能有超过2罐的奶粉,超过的话要如数退回,消息确凿,中国海关已经通知了各大物流运营商,6月1号开始不接收含有2罐以上奶粉的包裹。直邮奶粉发货截止日期为5月25日。”
记者咨询了12360中国海关服务热线,在全国海关业务咨询类别中,客服人员介绍,目前没有接到类似通知。现在个人购买奶粉的入境,按照2010年7月2日发布的《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规定办理。海关新闻办工作人员向记者说明,目前购买奶粉的入境依然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他们没有收到6月1日规定变化的通知。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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