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岑巩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工作状态和科学谋事干事水平,努力营造争先创优、增比进位工作氛围,岑巩县从今年起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明确规定:设有纪检监察机构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成绩获一等奖的纪(工)委、纪检组,县纪委以书面形式建议该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定的依据之一;排名后3位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由县纪委以书面形式建议组织部门和所在单位将其在本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并由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对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考核分值挂末的单位“一把手”还要到相关的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进行表态发言。(石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