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从江县政府与21个乡镇政府、6个部门签订了《201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已于签订之日起执行,必须完成八项工作指标: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全方位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和基层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食品安全常识;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畅通各层级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和应急处置能力等。
《责任书》规定,对食品安全工作拖沓、推诿、不积极、不主动,甚至不作为的乡镇、部门和人员,坚决予以责任追究。(龙庆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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