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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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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1-12 09:53:07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军地携手谱新篇

——从江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纪实

  从江,东望湖南,南连广西,3244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居住着苗族、侗族、瑶族、壮族、水族等33万人。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地处边远山区,少数民族人口占94%的贫困县,创建出融洽的军政军民关系,成为“全省双拥模范县”,“全国双拥模范县”。

  ○“双拥”历史源远流长

  1930年2月,张云逸、邓小平率领的红七军与桂系军阀李宗仁部队在黔桂边区的广西隆安和从江光辉乡长牛村交战,从江人民积极拥护红军,送亲人参加红军,播下了军民“鱼水情”的种子。

  解放初期,随军南下的人武干部吴兴春,在苗乡侗寨一干就是20多年。1963年,昆明军区给他记一等功,授予他“坚强的无产阶级战士”光荣称号,先后得到了毛泽东和邓小平的接见。

  1960年10月,从江拥军女民兵英模梁松美参加全国第一届模范民兵代表大会,毛泽东接见了她,并赠送步枪一支。

  改革开放以后,历届县委、县政府发扬传统,不断取得新成绩,1992年来连续六次被贵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县”,2000年来连续三次被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县”。

  ○喜看今朝硕果累累

  在从江,历届县委书记都亲任“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如今“双拥”组织机构达73个,专职兼职人员72人,实现双拥机构“全覆盖”,编制、人员、经费、场所“全落实”。

  仅2007年底以来,该县共接收退伍军人162人,除落实政策安置的30人外,还向黔东南州公安局等10多个单位推荐退伍军人为工勤人员、驾驶员等岗位70余名,同时还用工勤岗位安置驻境部队优秀士官4人。

  全县共有优抚对象5953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8‰。为此,他们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把在乡复员军人抚恤金标准调整到每人每年4744元。按照《贵州省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2011年该县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提高到每人9910元,农村义务兵为3124元。居住农村的烈属、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金发放标准分别达到每年6900元和5820元,高出国家规定标准1660元和1030元。

  全县共有45名生活困难重点优抚对象除享受抚恤、补助外,还纳入城镇、农村低保,838名特困退伍军人纳入农村低保。每年安排7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上交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资金,并将现役军人列入了保障范围,实现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病有所医”。6名年岁已高的孤寡在乡老复员军人、孤寡退伍军人安排到“从江县复退军人光荣院”生活疗养。

  2009年,他们在全州率先将优抚对象“一站式”服务覆盖到全县各乡镇。对全县3860户优抚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共享受国家的政策资金补助 960万元,实现优抚对象“住有安居”。每年拨款2.3万元解决困难企业中1954年以前入伍的老功臣生活困难补助,让老功臣们安度晚年。

  这些年,从江在醒目区域设立双拥大型宣传标语和广告牌,把国防知识和《兵役法》、拥军政策等广泛地宣传到基层,极大地强化了全民国防和双拥意识。“医疗卫生进军营”、“文艺表演进军营”、“制作鞋垫送兵哥”、“帮助军属打谷子”等拥军优属活动在从江已经蔚然成风。

  2008年以来,该县先后投入2400余万元用于驻境部队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在城市建设用地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划拨土地20亩启动实施消防大、中队营房搬迁建设。

  在浓郁的拥军意识的感染下,驻境部队在救灾等突发应急事件中,始终冲锋战斗在第一线。2010年初,县人武部为停洞镇架里村实施“抗旱饮水工程”,解决了4000多人和近万头牲畜饮水问题,被省军区评为“抗旱救灾先进单位”。此外,还组建“治安巡逻队”、“春耕抢种团”、“秋收服务团”、“抗旱突击队”、“破冰融雪突击队”等参加义务劳动和抢险救灾工作,四年共出动官兵20000多人次。

  这些年,驻境部队参与修建人蓄饮水工程260多个、沼气池1600口;完成坡改梯工程1500亩,新建种植基地600亩,植树造林15300 亩,改良果园2000余亩,参与退耕还林、封山育林11万亩;参加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民房1364间;捐资达20多万元;已连续29年、30次无责任退兵,2011年被省征兵办表彰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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