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从江县政府办消息 为有效转移农村火灾、自然灾害风险,增强农村应对灾害生产自救及灾后重建能力,从江县投入143万元为全县57152户农村居民购买住房保险。
农户参保坚持自愿原则,以农村家庭居住房屋为保险标的物,以火灾、雷击、洪水等灾害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经济损失为保险责任范围。保额标准每户1万元,保期一年,保费25元/户/年(其中,参保户投入15元,县财政补助10元)。从江县继2010年实行农村房屋统保后,今年农户参保积极性高涨,共参保75152户。目前,全县农村房屋统保工作已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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