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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以人为本建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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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24 10:08:3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记者 周亮) 为更好贯彻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保障司法救助工作在全县铺开,从江县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人为本,结合实际制订了《从江县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规定,由县人民政府每年拨付8万元,救助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社会保险费、抚恤金、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案件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的生活困难的申请人。该司法救助基金的建立,有效缓解了司法救助执行难问题,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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