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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人民法院:一桩买卖引纠纷,诉前调解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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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08 10:08:07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台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被告主动履行给付义务,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被告唐某与张某某是亲戚关系,2018年6月初,因被告唐某装修需要向原告张某某购买铝扣板,共计金额1950元。经原告张某某多次催促后,被告唐某均未能支付原告张某某该款项。双方于2021年3月4日再次核实所欠金额后,被告于当日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并约定使其利息。之后被告于2021年10月支付了1000元,现尚欠原告张某某950元,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未能支付。原告于2022年中旬诉至台江法院,经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委员会法官电话联系唐某,唐某表示钱也不多,大家都是亲戚,希望原告再宽限一个月的时间,自己会一次性付清。法院在征得原告张某某的同意下,综合考虑后决定宽限被告一个月的履行期限。不到一个月后,被告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950元支付给原告,为此,一桩多年的小买卖纠纷终于得以解决。

  近三年来,因受疫情影响,当事人收入减少,类似于一些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买卖合同等纠纷数量增多。一直以来,台江法院在加强诉源治理工作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过程采取多样性化解方式,既依法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为双方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更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邻里和睦,得到了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的统一。(龙银凤)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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