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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法院:“95后”大学生充当网络赌博平台代理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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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09 12:08:19  来源:三穗县人民法院  

  “走上这条路是我自己法律意识太淡薄了,我作为一个大学生,没有认真去了解法律,才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希望我能作为一个反面教材来警示大家……,无论赌博还是拉人赌博都是违法犯罪,害人害己”,这是来自被告人蒲某某在庭审中的最后陈述。近日,三穗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了被告人蒲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悉,被告人蒲某某出生于1995年,从小成绩优秀,2014年以优异的成绩考上某大学。在偶然中,经他人介绍了解到网络赌博平台网站,并在网站上参与赌博。在知道做网站代理可以获取提成后,从2018年11月8日开始,被告人蒲某某注册成为“亚博”网络赌博平台的代理,并通过创建“上海交通大学交流群”微信群发展黄某某、盘某某等人成为会员在“亚博”网络赌博平台上参与赌博。经统计,其在担任代理期间发展的会员参赌资金达157185.81元,从中获利40736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蒲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担任赌博网站代理并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且其家属代为退回违法所得,故对其从轻处罚。综合蒲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收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上述案件警醒我们,赌博违法,十赌九输。本案被告人本是一名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将有美好的前程,但却因参与网络赌博输钱,为挽回损失、获取利润,充当赌博网站代理,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借用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无论赌博还是拉人赌博都是违法犯罪,害人害己”。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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