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杨某炳等5人因徐某凯拖欠其劳务工资24700元,将徐某凯诉至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徐某凯十日内支付拖欠杨某炳等5人劳务工资24700元,现判决已生效。
三穗县司法局一直高度重视农民工服务工作,了解情况后,决定为杨某炳开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并简化援助申请程序,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为其代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做到“当场受理,当天指派办理”,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彭验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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