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锦屏法院驻村第一书记当好“排头兵”为诉前解纷搭桥铺路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2-08-04 16:48:1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锦屏县人民法院驻村第一书记当好矛盾纠纷化解“排头兵”,积极联系村干开展联合调解,成功为帮扶村群众化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并当场兑现8800元。


 
  案情简介: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王某坤、王某龙因需修入户路,占用了原告龙某樟、王某成的林木,2020年9月23日,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王某坤、王某龙于该协议生效后15日补偿原告龙某樟、王某成8800元。但该协议生效后,二被告始终未兑现补偿金。二原告经过2年的追讨未果,无奈之下便一纸诉状诉至法院。

 
  收案后,承办法官立即与二被告进行沟通,但两人始终相互推诿扯皮,考虑到该村驻村第一书记正好是由法院干警担任,且是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承办法官积极联系驻村第一书记说明情况。了解情况后,驻村第一书记主动承担任务,多次联合村干及调解人员上门为二名被告人普法开导,经过耐心释法析理,被告王某坤终于松口,先行支付了自己承担的部分补偿金。在拿到王某坤案件兑现款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转交原告。同时,驻村书记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再次上门对被告王某龙户开展工作,最终王某龙答应立即兑现所欠案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锦屏县人民法院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驻村工作干部及村干深入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通过多方联合参与调解的工作方法,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杨久成)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上一篇:锦屏法院:一男子为电信诈骗提供账户,帮助他人转移资金被判刑!
下一篇:最后一页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