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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人民法院驻村第一书记当好矛盾纠纷化解“排头兵”,积极联系村干开展联合调解,成功为帮扶村群众化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并当场兑现8800元。
案情简介: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王某坤、王某龙因需修入户路,占用了原告龙某樟、王某成的林木,2020年9月23日,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王某坤、王某龙于该协议生效后15日补偿原告龙某樟、王某成8800元。但该协议生效后,二被告始终未兑现补偿金。二原告经过2年的追讨未果,无奈之下便一纸诉状诉至法院。
收案后,承办法官立即与二被告进行沟通,但两人始终相互推诿扯皮,考虑到该村驻村第一书记正好是由法院干警担任,且是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承办法官积极联系驻村第一书记说明情况。了解情况后,驻村第一书记主动承担任务,多次联合村干及调解人员上门为二名被告人普法开导,经过耐心释法析理,被告王某坤终于松口,先行支付了自己承担的部分补偿金。在拿到王某坤案件兑现款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转交原告。同时,驻村书记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再次上门对被告王某龙户开展工作,最终王某龙答应立即兑现所欠案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锦屏县人民法院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驻村工作干部及村干深入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通过多方联合参与调解的工作方法,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杨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