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晚23时许,在黄平县旧州镇夜市摊点,返乡回家过年的石某某、刘某某、杨某某因酒后言语不和大打出手。黄平县公安局旧州派出所接到警情后迅速赶往处置。1月27日石某某、刘某某2人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杨某某被处罚款500元。
还有三天就过年了,千万不要打架!遇事要冷静,不要因为琐事大打出手,更不要酒后寻衅滋事,不要争当拘留所里“最靓的仔”,否则等待你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