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我市机动车超速行驶现象,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我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拟在滨江大道等道路设置测速设备以抓拍机动车超速的违法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测速路段
滨江大道、金山大道、国道320线、国道243线(黎炉线)。测速设备点位及限速值(见附件)。
二、抓拍方式
使用电子警察、固定式雷达测速设备等依法直接抓拍取证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
三、启用时间
本通告自2022年1月28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测速设备点位及限速值
2022年1月21日
通告原件如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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