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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人民法院:大树倾倒惹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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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17 14:55:3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居家贵和睦,近邻胜远亲”

邻里和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是社会和谐的前提

  黄平县谷陇镇某村两户村民龙某飞和龙某权做了大半辈子的邻居,平日里两家互帮互助,关系一直很好。然而今年1月,龙某飞却不顾双方多年邻里之情,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矛盾起因于2021年12月28日,一场突如其来的狂风将龙某权家门前一棵枯死的树吹倒,但不幸的是被吹倒的树正好砸到了邻居龙某飞的房顶上,造成部分凹陷。看到损坏的房屋,龙某飞一气之下找到龙某权理论,认为砸坏他家房子的树是龙某权家的,要求龙某权赔偿损失1400元,但是龙某权却不同意,认为他家的树是被风吹倒的,自己没有过错,拒绝了龙某飞赔偿要求。两人各持己见,就此之后两家的关系也逐渐走向恶化。

  案件委派到谷陇镇调解委员会后,调解员雷放海当即与双方电话沟通了解纠纷情况,经与雷法官商议后,认为案件系邻里纠纷只有彻底将矛盾化解才能修复好邻里之间的关系,随即与双方联系约定时间来到法庭调解室进行调解。

  在调解室中,双方吵得不可开交。龙某飞称,早在2020年年初我与龙某权协商,以800元的价格将他家树木全部买来,但李子树、杉树加上现已倒干枯大树不是自己所有。现在因龙某权门前这树干枯已久,被狂风吹倒,砸向我家房屋,造成我家财产损失,我要求赔偿;龙某权辩称,我当时连同这干枯棵树卖给龙某飞了,就只有李子树和杉树没有卖给他而已,所以我不同意赔偿。

  此案的矛盾焦点在于双方各抒己见,都认为此枯树是对方所有,但是都没有证据证明。最后,在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调解员的劝解下,终于使双方冰释前嫌,互相谅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龙某权同意赔偿龙某飞损失200元,双方也不再像刚来时那般剑拔弩张、互不相让,而是彼此心平气和的交谈,至此案结了事。(李应兰)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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