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怎么回事?黔东南一业主不交物业费还上状告物业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1-06-21 09:24:46  来源:榕江县人民法院  

  “顾法官,我的门禁被物业锁了,进出很不方便,我想起诉他们,行吗”

  “她欠了一年多的物业费没交,她想起诉我们?我们还想起诉她呢”

  日前,家住榕江县新城区某小区的徐某向县法院立案庭打来求助电话。物业公司接到法官电话后也“一肚子的火”。

  因徐某家住楼顶,房屋漏水,刚装修的房间变成了“花脸猫”,新购的家具家电不同程度受损。徐某多次寻求物业协调未果,因此从2020年4月起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则以徐某拒交物业费为由,将其门禁“上锁”,致使徐某一家难以自由进出。双方从此上演“赌气战”,互不相让。

  县法院立案庭法官顾业成了解到纠纷“症结”后,通过电话分别指出:房屋漏水,业主不得因此拒交物业费;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也不得因此关闭门禁。同时,顾法官建议徐某,看好购房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及时履行缴纳物业费义务,找准房屋漏水维修责任主体;物业公司要学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开放门禁,停止侵权。双方应当坐在一起,理性协商,促成问题解决,诉讼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办法。双方接受了法官解决问题建议。

  6月17日,法官通过电话进行回访,徐某回复:物业费已交,门禁已开,房屋漏水问题已得到解决。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上一篇:【我为群众办实事】漫漫29年寻亲路,跨越千里,终于再相见
下一篇:最后一页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