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法官,我的门禁被物业锁了,进出很不方便,我想起诉他们,行吗”
“她欠了一年多的物业费没交,她想起诉我们?我们还想起诉她呢”
日前,家住榕江县新城区某小区的徐某向县法院立案庭打来求助电话。物业公司接到法官电话后也“一肚子的火”。
因徐某家住楼顶,房屋漏水,刚装修的房间变成了“花脸猫”,新购的家具家电不同程度受损。徐某多次寻求物业协调未果,因此从2020年4月起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则以徐某拒交物业费为由,将其门禁“上锁”,致使徐某一家难以自由进出。双方从此上演“赌气战”,互不相让。
县法院立案庭法官顾业成了解到纠纷“症结”后,通过电话分别指出:房屋漏水,业主不得因此拒交物业费;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也不得因此关闭门禁。同时,顾法官建议徐某,看好购房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及时履行缴纳物业费义务,找准房屋漏水维修责任主体;物业公司要学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开放门禁,停止侵权。双方应当坐在一起,理性协商,促成问题解决,诉讼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办法。双方接受了法官解决问题建议。
6月17日,法官通过电话进行回访,徐某回复:物业费已交,门禁已开,房屋漏水问题已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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