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没有跌宕起伏,没有惊心动魄。今天的故事,有的仅仅是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和心系群众的情怀。
“我们除了感谢,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这面锦旗代表我和家人对榕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的感谢,请你们收下吧!”
6月8日上午,榕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石仙成收到一名来自江西省南昌市黄先生寄来印有“便民利民 尽职尽责 ”金色字样的一面锦旗,以此表达对榕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全体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
原来是5月11日,黄先生在榕江县购买了一辆二手小型普通客车后,前来车管所办理车辆转出业务,因该车发生过交通事故,更换了车身相关部件,黄先生没有实事求是的将车辆情况告知工作人员,在未办理变更业务的情况下便办理了转出业务,导致他回到江西南昌后被当地车管部门以未登记备案为由拒绝办理车辆转入手续。
这一变动,让黄先生进退两难。如果再把车开到贵州榕江,不仅路途遥远、风险增大,而且还耗费时间,增加经济成本。万般无奈之下,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黄先生联系了榕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石仙成同志在接到黄先生的求助电话后,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避免出现群众“来回跑”现象,积极沟通协调了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讲述了黄先生的遭遇,并建议在权限范围内落实“放管服”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经多方努力,黄先生终于如愿以偿的办理了车辆转入业务,解决了车辆入户难题。
榕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为民服务的忘我精神,让黄先生深受感动,于是便将锦旗邮寄至大队,以表谢意。通过此次空间上的“零距离”服务,进一步拉近了警民距离、和谐了警民关系,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是榕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的一次有效实践。
“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我们榕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追求的最高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认真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的各项措施,热情服务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争取把每一秒都做到“细致、精致、极致”,用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何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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