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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法院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公开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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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07 15:49:35  来源:榕江县人民法院  

  6月4日,榕江县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贩卖毒品一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该校师生300余人“零距离”旁听了庭审。



  2019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李某在榕江县古州镇多次向吸毒人员李某甲、艾某等人贩卖海洛因零包。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向他人贩卖毒品海洛因零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并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次刑事巡回审判,法官还结合本案对学校师生进行了法治教育和禁毒宣传,引导青少年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敬畏法律权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得到了全校师生的一致肯定,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榕江法院坚持“开门纳谏搞整顿、广开言路集良策”思路,根据两次队伍教育整顿座谈收集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扎实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等实际行动,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确保队伍教育整顿经得起检验,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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