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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你身边可能正在发生的犯罪——“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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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03 09:49:5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洗钱”对大多数人来说可能只在电影里看到,一群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将大额违法犯罪所得的赃款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洗白”。其实不然,“洗钱”可能就发生在你身边,可能在不经意间、或许仅仅是一念之差,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021年11月2日,岑巩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等人涉嫌犯贩卖毒品罪、邹某涉嫌犯洗钱罪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邹某明知其男友陈某贩卖毒品,而提供其本人实名认证的微信收款二维码,帮助收转毒资6次,涉及金额4680元,综合其他量刑情节,检察机关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庭审中,邹某表示认罪认罚,并当庭忏悔,本案将择期宣判。

  1.什么是洗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实施的提供资金帐户的;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跨境转移资产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2.洗钱罪的法律后果?

  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或因贪图小利、或因一时疏忽、或因朋友间碍于情面不好拒绝,将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二维码收款、银行账户、信用卡等借给朋友的行为屡见不鲜,有人因此而掉进洗钱犯罪的陷阱,锒铛入狱、悔不当初。

  在此,小编再次提醒各位公众朋友:务必牢记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资金账户;不要用自己的资金账户为他人转账或提现;不要在网络平台泄露个人信息;不要帮助犯罪分子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发现可能涉嫌犯罪的,应及时、主动报案,切勿心存侥幸,害人害已。(朱凯)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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