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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惹纠纷 法官耐心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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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26 13:25:29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10月14日,岑巩县人民法院天马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发生在未成年人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小明(化名)与小刚(化名)系同班同学,二人因口角纠纷打架,小明用刀刺伤小刚,造成小刚轻伤二级。因小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近日,小刚的父母代表小刚向岑巩县人民法院天马人民法庭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明及其父母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42975.15元。

  接到起诉材料后,办案法官考虑到本案纠纷发生在未成年学生之间,而小刚父母因未能追究小明刑事责任怨气较大,如果法院一判了之,两个家庭的矛盾势必更加尖锐。为减少对双方学业的影响,尽最大限度平息两个家庭的矛盾,办案法官第一时间向双方父母详细了解各自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和学习情况等。通过深入了解,承办法官了解到小明、小刚二人平时没有不良嗜好,但与父母沟通较少,双方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和关心不足。办案法官设身处地劝导双方父母:“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任何一点磕磕碰碰,父母都会心疼不已,但养育孩子如种树,一棵小树如果不及时修剪枝条,就很容易长歪,教育子女也是一样,未成年人的成长需要正确引导,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良好的性格习惯,才能成为有用之才……”,同时就法律责任对双方进行了普法教育。

  最终,双方父母心平气和地表达了各自的意见,承办法官按照法定标准计算出小刚的各项经济损失,双方协商后达成调解协议,小明父母自愿赔偿小刚各项经济损失5.6万元,两个未成年人及两个家庭之间矛盾得到有效化解。(陶政巍)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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