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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屡教不改,最终锒铛入狱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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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20 10:38:0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被告人景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岑巩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景某多次容留多人在家中客厅内以“吹壶壶” 的方式共同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多次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后仍不思悔改,不仅自己再次吸食毒品,还多次容留朋友到其家中共同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景某具有累犯、毒品犯罪的再犯,岑巩县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以来,岑巩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涉毒案件9件11人,审理后,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判处的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15年。

  吸食毒品的危害:

  1.毁灭自己。不同的毒品摄入人体,都会对健康形成直接而严重的损害,毒品会对人体的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进行破坏,导致产生精神病、心脑血管疾病和性病等并发症,最终导致死亡。同时,由于毒品的生理、心理依赖性,是的吸毒者丧失理智,成为毒品的奴隶,精神萎靡,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2.祸及家庭。一个人一旦吸毒成瘾,就会人格丧失,道德沦落,为购买毒品耗尽收入后,就会变卖家产、四处举债,“烟瘾一来人似狼,卖儿卖女不认娘”。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往往就是吸毒者家庭最终的结局。

  3.危害社会。吸毒与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吸毒者为了获取毒资往往置道德、法律于不顾,严重危害人民安全和社会治安。缉毒、戒毒力量的投入,药物滥用防治工作的强化,这些都消耗大量的公共资源,给经济社会带来严重损失。同时,吸毒者心瘾难戒,戒毒后复吸率仍然很高,“二进宫”“三进宫”人员不在少数。

  岑巩县人民法院提醒广大群众:吸食毒品害人害己,一定要远离毒品,不要抱着好奇和侥幸心理去尝试,尤其要防范新型毒品,保持高度警觉,坚决拒绝毒品诱惑,享受积极阳光的健康人生。(欧雪梅、杨通慧)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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