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承安为安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刘朝波为安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潘兴隆为安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开惠为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与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
杜 英为安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尚 军为安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渝军为安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金辉为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汪沧源为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董 莉为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朝俊为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红群为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彭 胜为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杨 挺为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 豫为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任命:
贾正宁为安顺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决定免去:
贾正宁的安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顺安的安顺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
陈 慧的安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彭 胜的安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肖帮华的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 玉的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批准免去:
张渝军的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杨 慧的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 豫的安顺市普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杨 挺的安顺市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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