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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重人民法庭:在大山深处用脚步丈量司法与民心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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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19 11:25:5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尚重人民法庭位于黎平县百里侗寨的最北边,负责4个乡镇59个村7.45万人口的案件审理工作。近年来,黎平县法院尚重人民法庭聚焦苗侗民族特色,在蜿蜒大山中,背法徽走村串寨,用脚步丈量为民情怀,持续“典亮”百姓法治生活。

  三年来,尚重人民法庭受理民商事案件297件,审结283件,结案率98.65%。诉前调解各类纠纷210件,兑现金额187.73万元。在黔东南州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英模和先进典型选树中被评为“先进集体”,荣获“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殊荣。

  坚持强基导向,做基层治理的司法“排头兵”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尚重人民法庭作为黎平县基层法庭,一直致力于提升自身政治站位,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为基层治理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切实当好黎平县基层治理的司法“排头兵”。健全调解联动机制,加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尚重法庭积极融入黎平县党委政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部署,主动融入城乡基层治理体系,采取“法官+七站八所+村干+村民寨老+N”的尚重“枫桥模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2020年5月,尚重镇育洞村发生一起同村好友相邀饮酒,后因饮酒过量当晚死亡的重大事件。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因情绪悲痛提出了不合理的诉求且难以沟通,无法协商。在这种情况下,法庭干警积极与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干警研讨,在综合各方意见、平衡情理和法理关系后,反复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和沟通疏导,提出合理化方案,最终得到采纳,顺利化解纠纷。

  尚重法庭在辖区设有3个法官工作站,28个法官工作点,3个法院立案邮政服务网点。近三年来,协同辖区政府上门处理矛盾纠纷43件,委派村民委员会调解95件,处理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70件,“一站式”服务建设得到进一步拓展。加强基层法治宣传,创造良好乡村法治环境。尚重法庭辖区内大山环绕,受教育程度低,大多数村民法律意识淡薄,为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法庭干警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到村寨鼓楼里开展巡回审判,邀请村贤志士旁听案件庭审,逐步让村民“与法同行”,摒弃陈腐观念。2020年8月,平寨乡岑同村姜某诉其4个子女赡养费纠纷一案。法庭干警就是以巡回审理的方式在该村鼓楼公开开庭审理,4个子女认为,姜某80多岁改嫁他人,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当地也有“娘下堂,管他娘”风俗,意思就是对于改嫁他人的,子女是可以不尽赡养义务说法。在巡回庭审中,法官用情用理用法阐释了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和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最终责成4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210元。法官以情、理、法的温度开展巡回审理,给村寨100余名现场旁听庭审的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理课。近年来,尚重人民法庭与乡镇“七站八所”人员、村中寨老、歌师一起“组团”,合力通过双语进行普法宣传,将原来法庭的“法宣独角戏”转变为多人参与的“普法大合唱”。近三年来,先后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6次,发放宣传手册15000份,小提袋1200个,参与人数达2.4万人次。

  直面基层需求,做人民群众的“邻里人”

  做基层工作,就必须到群众中去,与群众打成一片,得到群众的支持,只有这样,基层工作才能做好、做实。尚重人民法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实实在在地站在辖区群众的立场上,想之所想、急之所急、解之所困,将司法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获得群众认可,成为群众亲切的“街坊邻居”。设立“家门口”鼓楼法庭,构建便民司法服务体系。尚重法庭辖区方圆534平方公里,山高谷深林子密,山与山之间喊话听得见,通达费半天,徒步比驾车还快。辖区内人口分散,若遭遇纠纷需要法律援助时,往往是徒步翻山越岭到镇里起诉,针对现实情况,法庭将当地群众日常集会、议事、休闲的重要场所——鼓楼,开发为辖区内“家门口”法庭,持续开展巡回审理和纠纷调解,尽可能地让群众少跑路减少诉累,真切感受便民司法的温暖。

  2021年1月,村民吴某与刘某因离婚纠纷向法院起诉,尚重人民法庭考虑到原告和被告都是当地人,乡里乡亲的,于是把案子搬到村委会,邀请调解员、寨老和双方亲属一起到场,通过侗汉双语兼并,感情法理教育,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最终使二人同意改正不足,归于和好。三年来尚重人民法庭已在“家门口”巡回审理民事案件46件。打造“双语”干警队伍,诉前解纷减轻群众诉累。尚重人民法庭的辖区群众以侗族为主,如果不熟悉、不尊重当地民族习俗,不会说当地的侗语,就难以获得群众信赖,难以顺利开展审判工作。对此,黎平县人民法院党组充分考虑后,决定由土生土长的尚重侗族人吴贞智担任法庭负责人。吴贞智带领法庭干警主动作为,将工作前移,努力打通司法的“最后一公里”,他们经常背着法徽出现在村民的每一处生活场景,用侗汉“双语”为村民排疑解惑,努力将矛盾化在诉前,减轻群众诉累。

  2020年3月,吴某双诉被告田某叶离婚纠纷一案,由于双方均要外出务工,返岗时间紧迫,但双方争议大,短时间内难以达成一致协议。法庭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状况,在举证期限未满的情况下,法官便直接到当事人的屋檐下,用汉语为二人讲法,用侗语为二人说理,最终使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协议,被告田某叶一次性当场兑现子女抚养费30000元并撤诉。当地老百姓说,“用草来捆草,捆得特别紧”。尚重人民法庭的干警们将自己当作群众最亲近的邻里人,与群众想在一起,做在一起,捆绑在一起,成为名副其实的“草捆草”法官,成为群众亲近的“邻里人”。

  守护青山绿水,做生态环境的“当家人”

  尚重人民法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生态环境的要求和指示,立足本职、能动司法,积极拓展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黎平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积极做好本地生态环境的“当家人”。一是灵活调解林地纠纷,妥善化解生态矛盾纠纷。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林地的经济价值日益凸显,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林地使用权争端频频发生。1980年时,平寨乡塘旧村与格东村本是同一个生产大队,后被分为塘旧与格东两个村,由于两村林地有多处交叉重合,且一直没有林权证确定归属,两村村民常为此争执不休。平寨乡人民政府调解多次无果后,邀请尚重人民法庭协调处理,法官向双方代表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争议焦点及解决途径,最终两村均同意搁置争议、维持现状不动,待寻找证据材料后再处理。在大山的村寨中,像这样两个自然寨的山林权纠纷案并不少见,乡里乡亲间为此往往会大动干戈、水火不容,多年的感情不但吵没了,纠纷也没有得到解决,尚重人民法庭的灵活调解方案,为处理好山林纠纷、助推乡村振兴、共建和谐家园提供了新思路。

  二是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引导群众保护环境资源。尚重辖区内环境恶劣,自然灾害频繁,水土流失严重,守护当地的青山绿水就显得尤为重要。2021年6月,伍某起诉德化乡人民政府林木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中德化乡人民政府于2011年7月将德化乡乌孟林场849.3亩的世行林转让给原告经营管理。当原告采伐木材到1432.7m³后,被告知该林场在自然保护区内,不能继续砍伐林木,需要终止合同。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林场的特殊性,为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便组织召开“乌孟林场纠纷调解会”,做双方工作,最终寻找到了对于双方均最为有利的方案,避免了乌孟林场的砍伐,使案件涉及的多方利益均得到有效化解。另外,法庭通过赶场日摆“普法地摊”,印发宣传小手册,引导群众学法守法,守护大山、爱护环境,让“高大上”的法条深入寻常百姓生活中去,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让人民群众的“金山银山”永世留存,让人人都成为本地生态环境的“当家人”。

  槌起槌落间的细细考量、巡回路途上的千里奔行、辨法析理后的定纷争止,皆是尚重法庭司法为民的生动注脚,也是尚重辖区内数万人民心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不竭来源。尚重人民法庭正一步一个脚印,持续奔波在大山里,用满腔热情为建设美丽乡村,构建和谐家园而努力奋斗。(黄家权)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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