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0月12日上午,黎平法院执行局和法警一行驱车赶到榕江县城,在社区网格员的指引下找到被执行人,并兑现了执行款3000元。
黎平法院执行杨某罚金一案,被执行人杨某需依法缴纳罚金3000元。由于被执行人家住榕江县,无联系方式,承办法官通过网络通信运营商查找到被执行人杨某的联系方式后,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被执行人表示因刚服刑完毕,身患疾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无力履行本案罚金,希望法院给被执行人时间筹集案款。同时通过线上线下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同意给被执行人2个月的期限凑齐执行款。
可临近缴款期限,执行法官催促被执行人缴纳罚款时,发现被执行人不接电话、不回微信,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住所地社区的网格员联系,得知被执行人一直在家中并没有外出,且家庭情况不是很困难。根据网格员提供的信息,10月12日早晨,执行法官和法警一同在榕江县社区网格员的指引下来到被执行人家中,一看到执行法官和法警后,被执行人杨某马上拿出3000元现金当场兑现。(陈庆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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