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黔西南州委批准,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对州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梁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担任贞丰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期间,以权压法,干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破坏司法公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梁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违背初心使命,目无法纪、心无敬畏,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黔西南州纪委常委会会议、州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黔西南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梁宇开除党籍处分;由黔西南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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