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感谢法官,这么快就帮我要到退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帮我追回退款,我还得去申请强制执行,主要是我没什么文化,不懂法律上的程序、材料,如果没有你们帮助,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钱。”收到2000元钱后,谭某生激动地向法官感谢道。
2021年10月12日,谭某生来到岑巩县人民法院水尾人民法庭,向法官诉说自己还有两千块钱还没拿到。经了解,去年10月,谭某生与谭某红不当得利纠纷,经岑巩县水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岑巩县人民法院水尾人民法庭申请了司法确认。协议约定:谭某红于2020年10月底至2021年6月底,分4期退还谭某生9000元。因最后一期2000元谭某红至今还未退还,遂到法庭寻求帮助。了解情况后,法官立即联系到谭某红,并向其说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的严重后果。
10月14日早上,谭某红就将2000元钱交到水尾法庭,请法官帮忙转交给谭某生,谭某生拿到钱后,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岑巩县人民法院推行“谁办理、谁督促履行”,在审判阶段兼顾执行,加大审判阶段督促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及时化解一批潜在的执行案件,减少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数量,切实尽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执源治理,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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