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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为农民工节省诉讼费0.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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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21 10:19:1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岑巩县人民法院天马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4起农民工讨薪纠纷,取得较好效果。

  2016年,黄某得知我县实施“村村通”路面硬化工程后,组织农民工队伍向标段承包人承接了其中4个标段建设项目进行施工。

  施工完成后,对方却迟迟未支付劳务费用。经黄某等人多次催讨,对方仅支付了部分费用,剩余款项一直未支付。无奈之下,黄某等人将4个标段承包人分别起诉至天马人民法庭,诉请支付劳务费用共计111万余元。

  接收材料后,法官考虑到原告一方均是农民工,且双方当事人对欠款事实争议不大,如按诉讼程序审理,原告黄某等人不但需交纳0.7万余元诉讼费用,还需花费更多时间精力。

  为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又好又快化解涉民生纠纷,法官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手机APP进行远程调解。调解过程中,4个标段承包人陈述,因暂未结到承包项目工程款,所以才没有及时支付劳务费用,请求黄某等人理解,并提出了分期付款计划。最后,双方自愿达成分期付款协议,法官审查后依法进行了司法确认。

  本案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既节省了诉讼费用,又充分发挥了诉前调解便捷、高效和最大化保障农民工利益的功能,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节约了诉讼成本,降低了司法成本,有效防止矛盾激化。 (陶政巍)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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