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我为群众办实事】剑河检察:司法救助暖民心 赠送锦旗表谢意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1-10-21 09:50:5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感谢检察院对我家庭的帮助,谢谢你们解决了我家庭的实际困难,让我的孩子能够继续在校园里踏实地读书学习。”救助申请人龙某某从检察干警手中接过2万元司法救助金时哽咽地说道。

  2021年9月,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被害人杨某某家境本来就不宽裕,在遭遇犯罪侵害后其家庭经济情况更是雪上加霜。救助申请人龙某某,系被害人杨某某的母亲,因其孩子杨某某遭受不法侵害,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其家庭原本靠领取低保维持生活,家庭经济十分困难,逐向剑河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审查认为,救助申请人龙某某家庭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为其争取到救助金2万元,解决了因案导致家庭经济窘迫的困境。为了表示感谢,龙某某将一面写有“阳光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的锦旗送到剑河县人民检察院,感谢检察机关对其家庭的救助。

  为认真贯彻落实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要求,剑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多次对遭遇困难的刑事被害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自2018年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6件26人,发放救助资金近24万元,做到“救急、助贫、帮困”,为刑事被害人送去检察机关“司法温度”,彰显检察为民情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效维护司法公信和权威。(万兆冲)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上一篇:黔东南某县干部私设“小金库”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下一篇:剑河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签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促进项目企业依法建设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