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7日11时,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市西路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电话,电话那头的陈女士告诉民警,有人冒充自己公司的法人并要求她打钱,而其中最要命的是,她已经给对方提供的账户打了68万元。
▲聊天记录截图
原来,陈女士是市西路派出所所辖区域某食品公司的财务人员,案发当天,其QQ通讯录出现了一个陌生账号。“这是我的新账号,你加我一下。”记者从警方提供的聊天截图上看到,该陌生账号自称“严某”,其头像、昵称以及说话语气均与陈女士所在食品公司的法人严某相同。陈女士当时就轻信对方真的是法人严某开的新账号,毫无察觉的她还开始和对方交接起工作。
“货款68万元整,周五回款。”在还未加好友的情况下,“严某”要求陈女士向南安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转账68万元,说这个账户与食品公司有合作,双方在合作期间需要存在资金往来,并强调这笔款项“急需付款”。随后,陈女士没多想就将这68万元从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新支行打到了对方指定的账户。
然而,就在当天打款后不久,这名“严某”又以“补货款”的名义,再次要求陈女士向一家河南的商贸公司户头上打入92万元。“严某”的贪婪,终于让陈女士察觉到异样。于是,陈女士赶紧拨通了公司法人,也就是真正的严某的电话,经核实,这位“严某”就是个十足的“冒牌货”。随后,陈女士赶紧报警向警方描述了受骗的经过。
“犯罪嫌疑人因为还准备二次行骗,所以并未到银行取走此前已经转账成功的68万元。”市西路派出所办案民警佘东恒介绍,在受理陈女士的报警后,市西所立即冻结了涉案资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在3个月以后启动返还程序。
当天上午11时,市西所民警带领受害人陈女士来到了当初转账的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新支行。“相关通知书、决定书还有证件麻烦出示一下。”在该行法务事务部工作人员和警官的帮助下,以该食品公司名义转出的68万元,在正常情况下将于3个工作日左右到账。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在遇到任何资金转账、刷单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必须在核实清楚的情况下进行操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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