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路政员走来,老人没有停下手中的“活路”。面对路政员的询问,老人回答“你们的枝丫太茂密了,需要修剪,我帮你们修剪修剪!”面对老人的回答,路政员哭笑不得。再三询问下,老人才承认是因为天气冷了,想砍点树枝回家当柴火取暖。于是路政员现场给老人家上了一堂普法教育课,根据《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高速公路是国家公共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利)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和高速公路附属设施”而行道树属于高速公路附属设施之一,具有美化路容和对行车视线引导的作用。
在听到路政员解说后,老人终于明白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危害性。立即放下手中的锄头,后悔不已。鉴于老人认错态度好,破坏程度不严重,路政员采取了批评教育的手段,老人表示不再砍伐,便匆匆离去。
临冬时节,高速公路沿线村民为了拾柴生火,法律意识不强的村民便打起高速公路沿线植被的主意。雷山路政执法大队将持续开展道路巡查,加大对沿线村民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确保高速公路沿线植被不被破坏。(粟多仲 陈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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