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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路政及时制止一起违法建筑 减少村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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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10 10:55:29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2020年4月9日下午,凯里高速公路管理处丹寨路政执法大队联合丹寨县自然资源局在S62余册高速K133+500上行(黔东南州丹寨县龙泉镇中华村附近)成功拆除一起违法建筑。

  2020年3月25日下午,丹寨路政执法大队路政员巡查至S62余册高速K133+500上行丹寨县龙泉镇中华村附近时,发现距离高速公路不远处有村民在修建房屋,经路政员勘验测量,房屋最近端距离高速公路用地26米(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房屋总建筑面积大概150平方米,其中有一间房屋已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建筑。路政员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施工,并向当事人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擅自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房屋的违法性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同时,路政员联系丹寨县自然资源局来到现场一同商讨,一方面既要拆除违法建筑;另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减少村民的损失。经协商决定,拆除在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功能。随后,路政员向当事人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限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修建的部分建筑物。当事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相关法规,表示理解愿意配合不再修建并在限期内自行拆除违法修建的房屋。当事人紧握路政员双手说道:“还好你们路政员及时发现,违法修建部分只搭建了一层,要不是我的损失就太大了,太感谢你们了。”

  2020年4月9日下午,路政员与丹寨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到现场一同监督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

  保护路产,维护路权是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丹寨路政执法大队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继续增加道路巡查频率,加强“四违”治理,做到早发现、早治理,尽量减少村民在“四违”中的损失,同时加强进村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沿线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梁明辉 陈郁萍)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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