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明,被告人董穗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国家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之下,在四年多的时间内,14次个人及伙同他人,违法收受或索取现金、干股折合人民币21642321.20元,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董穗生自动投案后主动退清全部赃款,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作者:陈茜茜)
综上,根据刑法有关规定,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董穗生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受贿犯罪所得赃款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贵州食药监局原局长董穗生被判13年 受贿超2000万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董穗生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放弃上诉。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