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现将2019年征兵工作政策规定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兵工作从8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在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可适当提前。9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
二、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毕业生和大学新生征集工作,提高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贵阳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区减少并逐步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引导鼓励革命老区和深度贫困地区优秀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当尽可能多征集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9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19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9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
青春只有一次,参军荣耀一生。欢迎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
贵州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宣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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