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也应当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有专业特长特别是部队建设需要的优秀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6年9月1日。
(五)报名方法:2016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广大适龄青年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应征。
青春只有一次,参军荣耀一生!请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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