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加强生态保护 自然资源产权改革 贵州纳入试点!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9-04-15 14:08:20  来源:多彩贵州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在第三方面“实施保障”第十五条“统筹推进试点”显示,国家将在贵州、福建、江西、海南等地,探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明确委托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机制。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制度。据了解,目前,我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代表缺乏明确法律规定,虽然原则上规定所有权由国务院代理,但具体如何代理不明确,致使所有者权益不落实。

  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是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为重点,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中国特色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通过总结试点经验,最终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意见》提出,计划到2020年,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基本建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保护力度明显提升,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应腾)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上一篇:贵州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将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下一篇:严把准入关!贵州加强涉黑涉恶人员开办企业审查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