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在第三方面“实施保障”第十五条“统筹推进试点”显示,国家将在贵州、福建、江西、海南等地,探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明确委托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机制。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制度。据了解,目前,我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代表缺乏明确法律规定,虽然原则上规定所有权由国务院代理,但具体如何代理不明确,致使所有者权益不落实。
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是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为重点,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中国特色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通过总结试点经验,最终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意见》提出,计划到2020年,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基本建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保护力度明显提升,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应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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