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凯里高速公路管理处丹寨路政执法大队在巡查时发现S62余册高速K89+200下行右侧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修建有一处建筑物(钢架棚),经过路政员现场勘验检查,该建筑物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属于违法建筑,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路政员立即展开调查,对修建建筑物现场当事人(施工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调查,了解到该处违法建筑物(钢架棚)系高速公路服务区维护整改物资仓库,但未办理任何行政许可手续,路政员立即告知当事人在该处修建建筑物属于违法行为,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并恢复原貌。路政员向当事人进行说法宣传时,当事人态度强硬,拒绝立即拆除违法建筑。
为避免激化矛盾,路政员转变工作思路,通过人性化执法,采用“以心交心”的方式,与当事人建立心灵沟通的桥梁。一方面抓依法拆除违建程序,按照法定程序走好每一步,采用执法全过程记录,对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另一方面本着减少当事人损失的原则,让当事人了解继续修建违法建筑会给自己带来的经济损失,积极引导当事人打开心结,主动愿意与路政员交流,做好引导当事人自行拆除的思想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路政员通过不间断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使当事人逐步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转变观念,11月18日上午,将违法建筑自行拆除。此处违建的成功拆除,既彰显了执法人员对违建拆除的严谨态度,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减少了损失。(龙维涛 郝梓全 陈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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