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防范和制止各种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日前出台《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在征缴、管理、支付等环节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举报后,一经查实,将根据举报人贡献大小和金额的不同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最低200元,最高3000元,举报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对举报人增发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奖金。举报人可以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网络等多种方式对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领取奖金的方式有三种选择,包括本人到场、委托他人到场或通过银行转账到发放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时,各级人社部门要为举报人保密,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举报奖励有关资料,让举报人没有后顾之忧。
按照规定,对属于该办法规定范围内的举报事项,承办部门应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凡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承办部门应当自受理举报之日起60日内办结,案情复杂的可延长30日。举报事项经承办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的,以司法办结时间为准。
省级人社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官方客服电话12333,省劳动保障监察局0851-86753389,省社会保险事业局0851-88655351,劳动维权举报投诉邮箱:gzsldjczd888@163.com。(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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