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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 全国30省市区公民可在黔办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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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0-28 11:08:08  来源:贵阳晚报  

  10月27日,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我省公安机关已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范围由前期的16个省、市、自治区,扩大到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在黔公民。11月1日起,全国公民可在贵州异地办理身份证。

  为方便外省来黔务工经商投资人员在贵州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贵州省公安厅决定,从11月1日起,全省各区、县102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窗口全面开通,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在黔公民可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双语证除外)。身份证受理从户籍地派出所延伸到省外居住地公安机关,从而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更加突出便民利民惠民,充分释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建设的含金量,真正方便外省在黔及省外黔籍群众的办证需求。

  11月1日起,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户籍的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所属区(县),到贵州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期、丢失、损坏需要换领、补领且符合公安机关异地受理条件的,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可参考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窗口张贴的“办证须知”),就近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窗口申办居民身份证。

  申请异地办证的费用与户籍地相同,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40元。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时限为申办成功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为防止居民身份证被冒领、骗领,维护办证人的切身利益,申领人本人须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窗口领取证件,现场核对证件的机读信息、视读信息和指纹信息。(张鹏)

责任编辑:王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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