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记者从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市安监局、市公安交管局共同组织的“道路运输安全专题行”活动中了解到,息烽县一位村民为了发财,私自购买了烟花爆竹生产设备,准备生产烟花爆竹销售。最后被息烽县安监局、县公安局查获,生产设备被销毁。
据了解,近日,息烽县安监局在西山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当工作人员到村民董某某家中进行检查时,发现董某某家中的一角堆积一些机器设备,还有一些化学药品摆放在一边。经工作人员的辨认,这些化学药品是硝酸钡和硝酸锶,是用来生成烟花爆竹的原材料,而一旁的机器设备也很可能是生产烟花爆竹的设备,工作人员当即将情况反映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民警立即赶到了董某某的家中,经查,这正是生产烟花爆竹的原材料及生产设备。
原来,董某某在电视广告上看到了湖南长沙某企业销售烟花爆竹的生产设备后,发财心切的他便购买了这套设备和原料,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准备私自生产烟花爆竹进行贩卖获利。
县安监局的工作人员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当即将这套设备收缴查扣。随后,在安全地带将其销毁。
作者:刘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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