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杨某等18人今年3月至8月在党早村至甲石村路段修建的大桥工程点为包工头蒙某做工,当时口头协商工资为男150元/天、女130元/天。如今该桥已竣工通车,可杨某和他的工友们至今未领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在多次商讨无果后,杨某等人便堵住了党早村通往甲石村的路桥,不让车辆通行,还拨通了丹寨县总工会维权热线,希望能尽快帮他们要到工资。
“你们不要冲动,理智一些,堵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我们马上调查核实,一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丹寨县总工会深知此事的严重性,如果处理不好不仅这些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还有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
后经调查,事情的症结在于双方在做工天数确认方面没有达成统一意见。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丹寨县总工会党组书记杨海英立即联系县交通运输局,并找到工程公司、包工头与农民工代表进行现场协商调解。
“这些农民工按照约定付出了劳动,他们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他们虽然是非全日制用工,法律也一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劳动法》也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如果逾期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还将责令你加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你看看,现在逾期多久了?”工作人员耐心地向蒙某解释拖薪欠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各方努力,蒙某最终承认杨某等人的做工天数,并答应立即支付农民工杨某等18人8月份工资1.97万元,成功地将矛盾化解在了萌芽状态。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农民工就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农民工血汗钱,一分都不能少!”杨海英书记握着杨某的手,亲切地说。(丹寨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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