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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旅游条例修正案草案:景区门票涨价 提前半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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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1-26 14:43:33  来源:贵州都市报  

  提高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并在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公示。发展旅游业应当为创造就业、脱贫致富、改善民生服务;鼓励逐步通过减免门票、免费开放景区和设施等方式体现公益性……

  随着贵州景区建设的完善,交通设施日趋便捷,贵州旅游正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为了让贵州旅游健康有序的发展,《贵州省旅游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审议。

  量身定做山地旅游和互联网+是焦点

  《贵州省旅游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促进和规范我省旅游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旅游法》在2013年10月1 日起实施,2014年和2015年国家相继出台了旅游行业的若干指导性意见。同时,省委、省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促进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贵州省旅游条例修正案(草案)》应运而生。

  本次的修正草案结合了更多的贵州元素。“山地旅游”、“互联网+”等近两年在贵州热起来的新模式,也纳入了本次修正案草案中。特别是健康养生、上地户外、商务会展、科普探险方面,贵州正在探索一条全国独有的山地旅游发展路线。草案还关注互联网+催生智慧旅游和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

  景区门票涨价要提前半年公示

  漂流攀岩等项目可能要参加安全培训

  贵州作为山地旅游的代表性省份,旅游项目众多,除了秀丽的山水外,还有如漂流、攀岩和探险在内的高风险旅游项目,旅游者在参与这些项目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旅游者参加高空、高速、攀岩、漂流、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经营者应当对旅游者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旅游者应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遇到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意外情况时,应当按照安全服务人员的指示进行紧急处置。”

  针对旅游保险方面,该修正案草案也提出,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及本条例规定的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责任保险。旅游者参加上述的高风险旅游项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事宜由旅游者与经营者约定。(李坚 杨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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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景区有望实现“一票通”

  昨天,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参会人员就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展开了专题询问。

  本次询问会中,有参会人员提到了备受关注的贵州本地人游览本地景区,应该给予一定的“户籍福利”——对景区周边的本地人,实行门票打折或者减免等优惠政策。这与湖南凤凰古城针对湖南湘西州和贵州铜仁市等地户籍游客,实行门票全免的政策相似。贵州正在重点建设的100个重点景区,将来是否也会采取这些政策呢?

  对此,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解答称,由于众多客观原因,景区运营需要不少的支出,门票收入仍然是景区收入的主要来源,省政府目前也在尝试从政策方面降低游客的门票支出。“未来贵州的景区有望实现‘一票通’,这是我们正在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近些年来,随着“五一”、“国庆”等黄金周假期的大热,全国不少景区都赶在假期到来之前涨价,引起了消费者很大的不满。为了杜绝贵州的景区出现这类跟风现象,此次修正案草案中明确提出“旅游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并在报刊、电视、网站等公共媒体公示。”

  针对门票减免的相关规定,该修正案草案中也明确提了出来。“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全日制学校学生等旅游者实行门票及相关服务费用的减免;鼓励其他景区对前述游客实行门票及相关服务费用减免。旅游经营者应当向旅游者明示享受优惠的条件其他相关信息。”

  同时,针对旅游投诉方面,该修正案草案也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新政部门统一受理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公开投诉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理旅游者的投诉。

责任编辑:杨平【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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