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5年,剑河县继续与太平洋保险公司剑河分公司签订《剑河县灾害性农房统保协议》,全县农户共进保52664户、缴纳保费421.3元。参保费为每户80元,其中该县人民政府为每户承担参保费70元,每户农户自筹参保费10元。发生灾害后,每户受灾农房最高获赔保险金3万元。同时,该县在灾情发生后,及时协调保险公司做好农村房屋灾害保险的理赔工作,为灾民的灾后重建提供资金保障。截至6月30日,剑河县共为农房受灾户理赔保险金额243.5万元,为农房参保费总额的57.8%。(剑河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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