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期,丹寨县纪委监察局成立工作组,开展对全县各乡镇2008至201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在清理、检查和纠正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的问题: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进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助金;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截留、挪用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资金分配安排和管理使用,档案资料是否完备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
据了解,目前已开展对雅灰乡、扬武镇、兴仁镇等部分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照“三清”标准,即补助对象清楚、补助数额清楚、补助资金到户情况清楚,重点核查各年补助对象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改造房是否已完建、补助资金是否已到达补助对象的账户等情况。
在检查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莫斌带领该县纪委监察局部分领导同志亲临乡镇现场把脉,提出指导性的意见,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对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有效监督,当好排头兵,交出群众满意的答卷,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真正惠及农村困难群众。
通过检查后,该县对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要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危房改造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法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杨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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