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贵州省出台新农合新规 黑名单管理法为国内首创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4-10-05 13:00:16  来源:贵州日报  


  9月29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即日起,我省开始施行《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及人员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维护新农合基金安全,保障参合群众利益。据悉,用黑名单来管理违法违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及卫生人员的做法,在国内尚属首次。
 
  《办法》规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凡存在编造数据、骗取新农合基金、扰乱新农合管理等10种造成后果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黑名单;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卫生人员凡存在无证执业、套取新农合资金、造成新农合资金流失等10种造成后果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一旦上了黑名单,医疗机构将被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准入资格。卫生人员除了将被取消对参合群众诊断疾病、开取处方资格外,还将受到当年不能评优和晋升职称、取消执业资格,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
 
责任编辑:肖默子【收藏】
上一篇:“十一”黄金周前四天 贵州接待国内外游客855万
下一篇:高速免费将结束 8日零点以前“先下再上”最省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