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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六个调解法”调解矛盾纠纷铸就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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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6-30 10:08:59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更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剑河创新“六个调解法”,强化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铸就和谐社会。

  “梯次调解”法。人民调解按照网格管理员→调解员→调解主任→村主任的梯次层面,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同样从下到上设置梯次调解“四道”防线,充分利用每一道防线优势化解社会矛盾,全县矛盾纠纷调成率提高了12个百分点。

  “民俗调解”法。充分运用民风民俗感召力,采用当地群众喜闻乐见也易于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在村寨组建法制文艺宣传队并引入矛盾化解,在乡镇建立“民歌调解室”,聘请民歌调解员,在调解个案时播放民歌歌蝶或现场演唱,以歌攻心,促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探索建立“牯藏调解”、“家族调解”、“合约调解”化解社会矛盾。2012年以来,通过民歌调解化解矛盾纠纷86件,牯藏头(族长)和家族调解各类案件55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五老调解”法。充分发挥“五老”人熟地熟事熟的资源优势,聘请859名“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为特邀调解员供当事人选择调解,两年来,五老调解矛盾纠纷1567件,调解成功率达98%。

  “专家调解”法。根据行业和纠纷的不同特点,组建移民安置、山林水土、医疗事故等专家组,对有关行业性、专业性重大疑难问题和历年遗留的信访积案逐个进行“问诊”、“清理”。近年来,专家组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186件。

  “流动调解”法。积极组建“农家法庭”、“田园法庭”、“流动警务室”、“流动调解室”,“法律援助调解”,应群众诉求在第一时间赶赴纠纷地调处矛盾,让司法、执法工作深入一线流动作业化解社会纷争,1568件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全县三大调解流动化解率达87%。

  “联动调解”法。建立边际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在有关行政机关设立巡回法庭,在各乡镇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在有关行政机关组建人民调解室,各个派出所设立警民联调室,行政机关之间设立联动调解室,建立三大调解联动运行规则实现“三调对接”,变“各自为战”为“组合联动”,实现功能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两年来,三调联动化解纠纷526件。

  通过“三化治理·温馨调解”,刑事、治安发案总数连续三年以五个百分点逐年下降,矛盾纠纷逐年递减,移民问题积沉的23450件矛盾纠纷很快得以解决。2012年以来,全县共化解矛盾纠纷2933件,调成率为96%,2013年率先实现了到省零群访、到京零非访、涉法涉诉信访零发生、零群体事件、零重大事故的“五零”目标,有力地促进了该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县年生产总值增速连续三年高于全州全省平均水平,财政总收入连续两年实现“年增亿元”目标。(姜丹峰 张美吉)

责任编辑:苏慕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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