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日报社、健康报社等《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最美在基层——十佳计生工作者”和“群众满意的卫生计生机构”推选宣传活动的函》相关要求,广泛宣传优秀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树立卫生系统行业形象,增进全社会对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推选宣传活动并参加全国推选宣传活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的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好一满意”、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宣传贯彻等工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推选卫生行业先进典型,在全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调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投身医改、服务群众,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积极性,增进全社会对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本次活动的主要侧重点是向社会和群众展示宣传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不是表彰。
二、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比照人民日报社、健康报社的做法,省级推选宣传活动由省卫生厅主办,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协办。为加强推选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省卫生厅成立2013年“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推选宣传活动工作小组:
组 长:杨克勤副厅长
副组长:朱征明、花继明、张光奇副厅长,何美书记,
杨洪副厅长、龙怀宪组长。
成 员:厅办公室、疾控处、农卫处、妇社处、医政处、医管处、食监处、中医药管理局业务一、二处、人事处、机关党办、监察室、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由厅办公室和信息中心有关人员承担日常工作。
邀请贵州日报报业集团金黔在线网站,承担网络展示和网络投票平台建设等事宜。信息中心在我厅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并链接到金黔在线网站专栏。专家评议组由卫生和传播等领域专家组成。
三、推选范围和名额
(一)“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候选人推选范围和名额
每个市(州)推选2名,承担医疗服务或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厅直医疗卫生单位每个单位推选1名。推选范围包括医师、护士、药师、技师、公共卫生人员,重点是基层和一线医疗卫生人员。
(二)“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推选范围和名额
每个市(州)推选5个。其中三级医院1个,二级医院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2个。
(三)“群众满意的公共卫生机构”推选范围和名额
每个市(州)推选1个公共卫生机构(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血站、急救中心、健康教育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或专业防治机构)。
(四)“群众满意的卫生监督机构”推选范围和名额
每个市(州)推选1个卫生监督机构。
按其职能,符合条件的厅直属单位向省卫生厅推选1个机构(不含内设机构)。
四、推选标准
(一)“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候选人推选基本标准
以人为本,群众认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道德高尚,救死扶伤;遵纪守法,作风廉洁;规范执业,科学从业;开拓创新,精益求精;从事卫生工作满三年,近5年无重大责任过失行为。
(二)“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推选基本标准
满足医疗卫生机构“三好一满意”2013年活动各项工作内容和任务分解量化指标;群众满意度较高;坚持机构公益性质;严格依法执业;行业作风建设成效明显;单位文化建设切实有效;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近5年无重大责任过失。
五、报送材料要求
各地、各单位于2014年1月10日之前,将“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候选人和“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候选机构有关材料报送省卫生厅。其中:
(一)“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登记表原件和电子版(见附件2);
(2)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注重人物事迹的故事性,避免平铺直叙)原件和电子版;
(3)1张二寸免冠照和不少于5张日常工作照的电子文件(jpg格式,工作照每张文件量大于1M);
(4)3分钟视频材料光盘(mpg格式,画面不能带任何媒体logo);
(5)至少2名群众推荐人对候选人的评价材料原件和电子版(“群众推荐人”指曾接受过候选人服务的群众代表,需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材料包括:
(1)推荐登记表原件和电子版(见附件3),表中所述“服务承诺”指为提高服务质量而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
(2)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注重典型事迹的故事性,突出机构工作特点,避免平铺直叙)原件和电子版;
(3)1张机构全景照和不少于8张反映服务质量的照片电子文件(jpg格式,每张文件量大于1M);
(4)3分钟视频材料光盘(mpg格式,画面不能带任何媒体logo)。
(三)“群众满意的公共卫生和卫生监督机构”材料包括:
(1)推荐登记表原件和电子版(见附件3),表中所述“服务承诺”指为提高服务质量而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
(2)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注重典型事迹的故事性,突出机构工作特点,避免平铺直叙)原件和电子版;
(3)1张机构全景照和不少于8张反映服务质量的照片电子文件(jpg格式,每张文件量大于1M);
(4)3分钟视频材料光盘(mpg格式,画面不能带任何媒体logo);
(5)建立卫生监督长效机制材料;
(6)所在地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
(7)近两年来省、市(州)表彰文件。
六、推选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2013年12月15日~2014年1月10日)
省卫生厅成立2013年“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推选宣传活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省卫生厅活动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和厅直各有关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民主推荐,按相应范围和名额及报送材料(含视频)要求,向省卫生厅活动工作小组推荐候选人和候选机构。
第二阶段:初评推选(2014年1月11日~14日)
省卫生厅活动工作小组根据各地各单位报送材料,对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将符合要求的“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候选人和“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候选机构名单及相关材料交付指定网站。
第三阶段:公示投票(2014年1月15日~3月3日)
通过指定网站对候选人和候选机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进行公示展播,接受公众网络投票(以网络方式投票,1个IP地址计算为1票,重复投票不算票数,发现作弊将取消资格并予以通报)。并汇总公众投票结果,提交省卫生厅活动工作小组。
第四阶段:省级评选(2014年3月4日~15日)
由省卫生厅活动工作小组根据公众投票结果和综合评定结果确定省级5名2013年“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14个2013年“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
第五阶段:推荐报送(2014年3月16日~20日)
省卫生厅根据投票情况和综合评价情况,从省级5名2013年“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14个2013年“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研究确定2名全国2013年“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候选人和7个2013年“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候选机构向中国健康教育中心推荐,参加全国的2013年“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推选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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