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底前,我省高校将首次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这项报告不但会包括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还要求各高校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等进行数据分析和结论总结。
教育部规定,地方所属本科高校应在2014年底前、高职院校应在2015年底前完成本校首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此后应在每年年底前发布当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客观反映本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相关分析、发展趋势以及对教育教学的反馈等。
基本情况包括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主要特点包括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指导服务等;相关分析主要是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的数据分析、结论总结等;发展趋势主要是对毕业生就业的趋势性研判;对教育教学的反馈主要是就业状况对招生、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影响。
同时,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可在本校校园网、就业网、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或其他媒体上发布本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作者: 申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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