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1岁的娃娃被父亲怀疑偷了600元钱,觉得被冤枉的他背上大米、锅和碗,准备回老家。途中,两名大学生将他送到派出所。
12月1日晚上18时30分左右,天色已暗。贵州民族大学公交站台附近,一个娃娃背着鼓鼓的书包,手提一个旅行包,闷着头朝花溪方向走。
“觉得像离家出走的情形。”民大学生李同学和朋友骑车经过时,与这个娃娃相遇。因为不放心,他们便下车问起孩子的情况。
孩子告诉两位大学生,自己今年11岁,和父母住在花溪的出租屋。当天,其父亲的600元钱不见了,便怀疑是他拿的,于是就说了他几句。
“可是,我真的没有拿。”孩子觉得自己被冤枉了,于是准备回织金老家找爷爷奶奶。当天下午13时,他从家里拿了20元钱,背上生活用品就出来了。
“他的包简直是百宝箱。”李同学说道,在孩子的包里,他们发现有大米、锅、碗,还有一床被子。
随后,李同学和朋友们报警,将娃娃送到了附近的花溪公安分局溪北派出所。
经民警劝说,娃娃说出了母亲的电话。当晚20时许,孩子的母亲来到派出所将他接走。(邓旭 记者 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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