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凌晨1时许,福泉市和开阳县警方联手,在开阳县双流镇将涉嫌强奸的令狐某某抓获。
6月10日23时许,福泉市仙桥乡辖区发生一起强奸案。受害人蓝某某(女,17岁)于事发当日上午,与好友谭某某(女,16岁)在开阳县城区,花400元租用一辆私家小轿车,到福泉市谷汪乡看望亲戚未遇,又乘坐该车返回开阳。
当晚23时许,当车行至福泉市仙桥乡一偏僻路段时,车主令狐某某表示路程远,要求蓝某某和谭某某加200元。蓝某某和谭某某不愿加钱,令狐某某将车熄火,从驾驶室下车来到后排,强行和蓝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开阳高寨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转警到福泉市仙桥乡派出所,通过调查,福泉市仙桥乡派出所锁定犯罪嫌疑人为令狐某某。6月12日凌晨1时许,警方在开阳县双流镇将犯罪嫌疑人令狐某某抓获。
犯罪嫌疑人令狐某某(男,42岁)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已移交福泉市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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