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交警部门:电动车上牌暂时只接受备案登记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3-05-07 09:25:07  来源:贵阳新闻网-贵阳晚报  

  《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5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昨日走访发现,为让爱车早点“有名分”,贵阳的电动车主纷纷前往交警部门登记,过度集中的人流、车流令交警人员始料未及。

  记者昨日上午在贵阳市交警一大队看到,数十名车主推着电动车,挤进交警队大院。在大院外面的道路上,不期而至的电动车也导致相邻路段缓行,交警人员不得不出面疏导交通。

  据了解,自5月1日以来,贵阳市交警一大队、二大队接待备案登记的电动车主,平均每天约200人。

  交警部门表示,目前只接受符合条件的车辆办理备案,号牌及行驶证的发放预计要等到月底以后。

  “根据相关规定,5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车,只要在‘新规’施行之日起的3个月内入户上牌即可,车主可在规定时限内错峰办理,没必要扎堆前来。”交警一大队车管所有关负责人说。

  交警特别提醒,在安排登记上牌期限未结束前,将不会对未上牌的电动车进行处罚。

  ◎交警提示

  电动车上牌 注意四细节

  交警表示,市民办理电动车上牌时,要注意四大细节。

  一、车主户籍要明确。电动车上牌按辖区进行办理,车主户籍属云岩区,可到交警一大队(黄山冲)办理;车主户籍属南明区,只能在交警二大队(富源南路)办理。

  二、“三证”要齐全。办理电动车入户,车主须带齐身份证、合格证和购车发票,三证缺一不可。各种证件车主需准备原件与一套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车主还需提供居住证。

  车主购车发票上须清楚印有车架号,如无车架号,请车主自行前往购车地要求销售商将车架号补登在发票上,并加盖公章。同时,车主提供的购车发票须与车主身份信息一致。若购车发票遗失,车主要前往销售商处补办。

  三、车身“两号”要清晰。不少电动车因磨损严重,车辆车架号与电机号已是模糊不清,无法核对车辆是否与销售发票相对应。“车身两个编号模糊不清的,交管部门一律不受理登记入户。”现场交警说。

  四、新购车辆要合格。据《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5月1日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须符合国家标准,交警部门才予以上牌入户。

  电动自行车是指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特种自行车,整车重量在40kg以下、车辆设计时速不超过20km /h。

  “市民今后购买电动车,一定要看清所购车辆是否具备相关合格证明。”交警解释说。

  ◎相关阅读

  6家电动车商店有4家说不上牌

  昨日,记者走访贵阳市电动车销售较为集中的沙冲路发现,一些商家在推销电动车时,打出“不用办牌照”的口号揽客。

  在沙冲路销售电动车的6家门店,除两家提醒消费者需到交警部门办理牌照外,另外4家向消费者保证“不用办牌照”。“只要不逆行、不乱开,交警不会查的。”一销售人员说。

  据悉,目前交警部门对电动车牌照申领工作以登记相关信息为主,暂未开始发放牌照等工作。(邢乐 李最)

责任编辑:金娅【收藏】
上一篇:贵阳将举办两场校园招聘会300家单位提供6000个岗位
下一篇:贵州禽产品市场遇冷 鸡蛋活鸡价格走低(图)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