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对署名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标准为200元至20000元。对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经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提高标准。同时,还可根据不同情况,以颁发奖励证书、通报表彰等形式给予精神鼓励。(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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