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台江以创建国家级绿色经济示范县为目标,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生态共建责任,最大限度地实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2013年上半年,全县完成审批环评项目20个,验收5个,环评率达100%,新开工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出动执法339人次,检查企业54家,下达执法文书18份,成功处理两起重大环境案件;向70余家排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排污费4.79万元,发放11家排污许可证,完成化学需氧量消减30.961吨,氨氮消减4.57吨。环境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杨朝武 马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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